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安全基础——我院获评“全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成绩突出集体”
2021.04.20  

       近日,青岛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对全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我院获评“全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成绩突出集体”,我院直属党支部书记潘海澄获评“全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成绩突出个人”。


       2020年,青岛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监督指导下,强化单位主体责任,严密内部治安防控,深入开展疫情防控,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确保了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总体平稳,有效服务了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为树立典型、表扬先进,经市公安局批准,表彰全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成绩突出集体134个、全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成绩突出个人195名。继2019年获评“全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成绩突出集体”后,我院再次获此殊荣。

      

       安保工作事关我院全体教职工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事关我院的形象和社会声誉。2020年,我院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下,认真贯彻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筑牢治安保卫工作基础,做好安全教育督导落实。第一,建立健全安保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安全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谁主管、谁负责;第二,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不放过、重整改;第三,加强教职工安全意识建设,引导教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树立每名教职工对于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树立安全观念,坚持安全生产,安保工作要求我院全体教职工时刻保持警惕。我院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聚力防控风险,筑牢平安根基,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