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金融业行为监管、消费者保护与普惠金融
主讲:孙天琦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
时间:2016年8月20日
二十国集团(G20)峰会在中国杭州召开,标志着中国在全球治理中扮演着设定全球议程和规则的新角色。值得关注的是,在本次峰会上,“普惠金融”被列为重要议题之一。根据G20的决策机制,在制定高级原则的过程中,只要有一个国家持反对意见,那么该项决议便无法通过,由此可见八项高级原则制定过程的艰辛程度。8月20日,负责此项工作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孙天琦做客金融家俱乐部,独家透露了“八项高级原则”背后的故事。以下内容为演讲部分内容:
今年的G2O为何聚焦普惠金融?
G20对普惠金融一直非常重视,尤其是在2008年、2009年次贷危机后,G20框架下专门成立了GPFI(Global Partnership for Financial Inclusion,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组织)工作组,负责G20框架下的普惠金融、行为监管、消费者保护以及金融知识的普及问题。其实,次贷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因此,每一次G20部长级会议的公报中,总有一段在说普惠金融的问题。
此外,近年来,中国的数字金融发展速度非常快,数字金融在普惠金融以及金融创新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数字技术在金融监管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这几年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都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
比如,今年6月份,GPFI工作组层面开会的时候,一些外国专家对中国数字金融的发展体会深刻。有一次在厦门的海滩上,一位外国专家看到有人骑自行车卖冰棍,装冰棍的箱子上写着“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外国专家问我这是什么意思,解释过后他眼睛瞪得很大,我说“现在许多服务网点通过交通工具就可以移动起来,而且不用银行卡、不用现钞交易。”
近几年,不管是业界、学术界还是政策制定部门都非常关注数字金融和科技金融。比如,今年美国专门成立了一个科技金融工作办公室,因为这部分对美国来说也是空白。鉴于这个行业的发展速度及活跃度,在我们提出这个议题后,就立刻得到了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大力支持。
GPFI工作组通过半年多时间的努力,制定了《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的八项原则,66项细则,并获得批准通过。
详解普惠金融八项高级原则
1、倡导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去年我到青海去调研,当地的一个行政村在2014年底才通上电,通电后,农行和人民银行一块在村里安装了一个移动POS机,解决了村民的取款、存款、转账、查询等基础的金融服务问题。如果没有这个移动POS点,当地村民取一两百块钱,可能就要到县城里折腾一上午。所以,普惠金融对欠发达地区的基层老百姓而言是一件大好事。
但是,移动POS机背后的故事还没结束,因为移动POS机靠的是移动信号,但高原上信号又不稳定,村民为了完成一笔交易,就需要两个人把POS机拿到山顶上,交易结束后再从山顶下来。所以,基础的金融服务也需要更广的社会基础设施做支撑,如果没有这些基础设施,金融单边突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我们在一些细则里面也提到:单位给员工发工资、福利、补贴等应该尽可能通过数字化方式发放,避免现钞;个人、企业缴纳税费时也要通过数字化方式交付。这在非洲很多国家非常有效,如果政府不积极参与推进数字化,而仅从市场层面推动的话就相对比较慢一点。总体来讲,这条原则就是强调,从政府层面重视促进普惠金融,并提供方方面面的支持。
2、平衡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创新和风险
数字技术的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其中,有可能对单体机构带来风险,也有可能给整个金融系统带来风险。去年股市发生剧烈波动时,所有股民几乎同步操作,成为导致股市大动荡的因素之一。此外,金融创新也会带来风险,经常会出现银行卡盗刷、克隆卡、钓鱼网站、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所以,在促进金融创新同时一定要平衡好相伴而生的风险。
3、构建恰当的数字普惠金融法律和监管框架
对于数字金融等新型金融服务提供商而言,很多人认为没有必要实行审慎监管,只进行行为监管就可以了。但是,通过互联网金融近几年的发展来看,光有行为监管不够,还必须有审慎监管,并制定标准化的市场准入机制。
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有什么区别呢?所谓审慎监管,就是监管机构为了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避免个体金融风险、系统性金融风险而制定了流动性比率、不良率、偿付能力、金融公司杠杆率等监管指标,围绕这些指标建立起来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体系就是审慎监管。
行为监管在国内也叫消费者保护。监管部门为了保护财产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由选择权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围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不正当竞争、搭售而制订的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工作体系。
基于二者的区别,因此,不光要有行为监管体系,还应建立审慎监管体系和市场准入标准。
4、扩展数字金融服务基础设施
金融基础设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电信和电力,即非金融的社会性基础设施; 第二是金融基础设施,主要是支付和征信两大块; 第三是与行业合作探索分布式账本技术的潜力,即如何通过区块链技术,提高承载普惠金融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其中包括安全性和效率两方面; 第四是完善适合多种抵押物类型的动态抵质押系统;最后一点是,鼓励信用报告机制中间使用创新性数据来源。
5、采取负责任的数字金融措施保护金融消费者
以催收业务为例,现在很多银行、P2P、互联网公司都是委托专门的催收机构进行催收。其中,有的催收公司在找不到承贷人的情况下,通过社交平台看谁和承贷人曾经联系过。然后,通过最近联系人找到承贷人。即通过互联网上的数字化数据,来跟踪、定位找到承贷人。新型技术可以使用,但是使用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毕竟欠账没还的消费者不是罪犯。
6、重视消费者数字技术知识和金融知识的普及
这一项高级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础的数字技术知识,二是金融知识。今年4月份在华盛顿讨论这个问题时,有专家担心过分强调通过数字技术促进普惠金融有可能事与愿违。实际上,现在富裕阶层和贫困阶层之间对于数字技术的掌握有非常大的差距,即存在一个数字鸿沟。其中一个解决办法就是要对基础数字技术知识和金融知识进行普及。
7、促进数字金融服务客户身份识别
客户身份识别是所有金融服务的起点。根据世界银行统计,全球有20亿人口享受不到基础金融服务,其中有15亿人口是由于没有官方身份证而享受不到基础金融服务。世界银行在一些国家也进行试点,目的是看一看在没有官方身份证的环境下,能不能提供一种比较弱的身份识别系统,有了这种身份识别系统以后,再尝试给这些老百姓提供一些基础的金融服务。
身份识别讨论比较多的是指纹识别、视网膜识别、面部扫描和声音等识别方式。最近有一篇文章说这些方式也并不保险,一旦个人的身份生物特征被盗取后果不堪设想。但是,随着计算算法的不断优化和计算能力的不断提高,这种技术的安全度可能还会不断提高。
8、监测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此条原则主要是建立一些指标体系和数据库,只有建立指标体系和数据库以后,才可以促进监管部门更好地做出监管指引,促进金融机构基于这些数据更好地开发金融产品。
高级原则背后的大国博弈
去风险与侨民汇款的矛盾
最近几年,国际上对反洗钱、反恐融资的要求越来越高,导致美国、英国的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加大了处罚力度,一旦查出来就对涉事银行罚款几十亿美金或英镑。所以,为了去除风险,很多国际大行直接把非洲的业务切断了,这导致当地普通老百姓享受不到基础的金融服务,给他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索马里有一半的国民收入来源是侨民汇款。银行的这块业务切断后,他们生产、生活的资金来源也就全部断掉了,这就导致正规的汇款成本非常高,南非汇往马拉维(位于非洲东南部的内陆国家)每汇款200美元要收54美元手续费,成本大概占27%。
此外,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也都关注侨汇问题。从2011年开始,G20的领导们承诺把侨汇成本降到5%,现在,中国和巴西在G20国家中的侨汇成本最高,2010年我们的侨汇成本大概在12%左右。根据联合国制定的长远规划,侨汇成本要在2030年降到3%,超过5%的全部关掉。侨汇成本如果从10%降到5%,相当于给全球贫困百姓发250亿美金。
美国说服加拿大
在对“数字技术促进普惠金融”这一原则征求意见的时候,加拿大曾以书面的形式回复说,加拿大的金融业覆盖面已经非常好了,不存在任何问题,因此不同意将这一条列入高级原则中。其实,背后真正的原因是,一旦高级原则获得通过之后,各个国家都要做出相关的行动计划,显然,加拿大不想给自己添麻烦。不过,在这件事情上,美国跟我们的意见高度一致,最终,美国说服了加拿大,通过了该条原则。
其实,美国比加拿大的普惠金融做得更好,如果按照加拿大的逻辑,美国就更没有必要搞数字金融了。但是,恰恰相反,美国对于这些高级原则的兴趣比我们中国还要浓厚,他们甚至早在年初时就说,干脆不要搞什么高级原则了,每个国家都直接做一个数字普惠金融行动计划更彻底。
我认为,美国之所以这么积极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美国看到了数字技术的前景;第二,通过数字化技术可以使现有的金融服务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国际竞争力更强,而美国更看重这一点。
英国的野心
在高级原则制定过程中,一开始我们曾提议要清除跨国金融数字服务中的障碍。但在第三轮审议的时候,有的国家要求删掉这一条款。此时英国站出来了,给大家发一封信质问为什么要删掉这一条,并列出了不能删掉的几个理由,后来,我们又说服了反对国家,通过了这一条原则。
以上两件事反映了美国、英国对数字金融的重视程度。我认为,英国看到中国在数字金融方面的迅猛发展现状后,产生了一定的压力和危机感。而伦敦作为全球金融中心,要维持或者增强其地位,举措之一就是要促进数字金融的发展,最终目的是让英国的公司能够到更多的国家做业务。